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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423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市本级) 1 829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第一批)(市本级) 1 13594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要求完成采购内容的建设,自项目终验通过之日起提供一年项目的运维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0:00 至 2024年04月27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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