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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0 收藏项目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采购、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0116-05-01-326468
投资项目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采购、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采购、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联和社区东社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省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520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3060平方米(含半地下建筑、架空层及连廊),地下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图书馆用房,宿舍用房,食堂用房,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用房,架空层及连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等。本项目最大跨度为35.6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含地下):69305.54平方米。本项目建设中须按照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原则,建设中古树名木完全避让、古树后续资源原则上完全避让、对大树和其他树木资源实施最大限度的避让和保护,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迁移树木的,按照尽量少迁移,就近迁移的原则。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代理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16461.5493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1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1.2 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以下各人员之间均不能兼任):3.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单位注册;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单位注册,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3.3 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3.4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3.5投标人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1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2)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工程建安工程费≥1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4 其他要求: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即可)。4.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4.3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4.4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投标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工作协议中的分工对应在信用管理平台信息)。4.5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6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单位注册;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1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工程建安工程费≥1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4月20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2日 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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