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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艺术中心大楼大中修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ISHN-GC-2024011

项目名称:省艺术中心大楼大中修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1710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0171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省艺术中心大楼大中修维修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无在建承诺函加盖公章】;3.6供应商须提供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3.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以现场查询为准】;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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