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汉江能源公司4座光伏电站2024年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装置定检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背景
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有4个光伏电站,具体为220kV旭东光伏电站、110kV庞居光伏电站、220kV莺河光伏电站及110kV东湾光伏电站,地点分别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峪山镇、宜城市王集镇、宜城市流水镇和宜城市板桥店镇。上述4个光伏电站均于2023年首并发电。
2.2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次采购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范围及内容为:
2.2.1第一标段:220kV旭东光伏电站、220kV莺河光伏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装置定检。采购内容为:汉江能源公司220kV旭东光伏电站及220kV莺河光伏电站两场站的主变、箱变、接地变、站用变、GIS、电抗器、互感器、开关设备等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装置定检。
2.2.2第二标段:110kV庞居光伏电站、110kV东湾光伏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装置定检。采购内容为:汉江能源公司110kV庞居光伏电站及110kV东湾光伏电站两场站的主变、箱变、接地变、站用变、GIS、电抗器、互感器、开关设备等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装置定检。
2.3服务期
预计每个场站试验工期10天,计划在河东风电接入时段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根据电网审批停电时间实施。
2.4服务要求
供应商试验设备、试验人员应充足,供应商投第一标段,应满足220kV旭东光伏电站、220kV莺河光伏电站具备同时开工条件;供应商投第二标段,应满足110kV庞居光伏电站、110kV东湾光伏电站具备同时开工条件;供应商同时投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应满足220kV旭东光伏电站、220kV莺河光伏电站、110kV庞居光伏电站、110kV东湾光伏电站具备同时开工条件。
2.5质量要求:满足合同条款及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3.1第一标段
资质条件:同时具备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二级及以上电力承试资质③报价人及其分公司具备绝缘油检测CMA资质或者绝缘油检测CNAS资质其中之一。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2项110kV升压站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装置定检项目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
3.2第二标段
资质条件:同时具备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三级及以上电力承试资质③报价人及其分公司具备绝缘油检测CMA资质或者绝缘油检测CNAS资质其中之一。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2项110kV升压站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装置定检项目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
3.3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同时具备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次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30 日18 时(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6 日 12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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