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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主副井提升系统安全隐患整治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3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副井提升系统安全隐患整治(AGGYJTGGZHD240423123317)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眼前山分公司设备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主副井提升系统安全隐患整治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详见附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承揽类似大(维)修业绩,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及其对应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准入条件:

(1)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3)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提交资料,需要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和项目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或副本),非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

(3)银行资信证明;

(4)业绩证明材料[近五年内承揽类似大(维)修业绩,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及其对应发票] 。

(5)现场施工的,提供《安全生产许可》。

(6)安全资质: 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或与工伤保险赔付额相近的意外伤害保险等证明); 2、其它相关资质。

3、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4、本次招标若供应商不足三家,两家供应商则采取公开询比的方式。

注:投标人提供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0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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