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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医院基础卫生材料(医用固定带等)及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滤过器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亳州市中医院基础卫生材料(医用固定带等)及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滤过器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01包 医用固定带等基础卫生材料 57.37万元/年;

02包 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滤过器 7.86万元/年;

最高限价(元):

01包 医用固定带等基础卫生材料 57.37万元/年;

02包 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滤过器 7.86万元/年;

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每个包最终确定一家成交单位提供相关服务,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响应,也可中多个包。

采购需求:亳州市中医院基础卫生材料(医用固定带等)及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滤过器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3年,据实结算。合同一年一签,第一个年度合同期满前,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若考核不通过,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若院方政策调整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院方有权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响应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提供有效授权书(函),若未按规定提供授权函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2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2)供应商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拟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拟响应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响应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3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5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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