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描述: |
(1)工程范围 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装修、安装3标包括呼兰路站、大康路站,本标段所含各站与区间的分界点为车站起点里程和终点里程。分别为:呼兰路站起点里程SK42+960.180(XK42+960.169)~终点里程SK43+286.676(XK43+287.487);大康路站起点里程SK(XK)44+535.260~终点里程SK(XK)44+932.260; (2)车站概况 1)呼兰路站 本站为18号线与既有1号线(高架)换乘车站,18号线与1号线为通道换乘。本站大里程端接入庙行停车场。 本站主体位于共和新路与呼兰西路交叉口,呈南北走向。车站为地下两层岛式站台车站,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地下二层为站台层,车站总长度329.7m,车站标准段宽度21.64m,站台宽度14m,有效站台长度141m。 车站共设置4个出入口,1个消防出入口、1个安全出入口,同时3、4号出入口内各整合了1部无障碍电梯供乘客使用;均位于呼兰路南北两侧。 车站共设3组风亭(1、2、3号风亭组),1号风亭组包括2个活塞风井,2号风亭组包括1个新风井、1个排风井,3号风亭组包括1个新风井、1个排风井和和2个活塞风井。冷却塔与膨胀水箱均位于车站B端地面。多联空调室外机设置于车站两端地面。 本站与1号线为通道换乘,设置两处地面换乘厅及换乘天桥,分别位于呼兰路南北两侧。本标段包含地面换乘厅及换乘天桥的装修安装及1号线呼兰路站的站厅公共区换乘部分的装修安装改造工程。 2)大康路站 本站为18号线二期终点站,站前设置折返线。 本站位于宝山区庙行镇南蕰藻路与大康路交叉口西侧,沿南蕰藻路呈东西向布置。车站为地下两层岛式站台车站,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地下二层为站台层,车站总长度397m,车站标准段宽度19.54m,站台宽度12m,有效站台长度141m。 车站共设置3个出入口,3个消防出入口和1个无障碍出入口,分别位于蕴藻浜路南北两侧。 车站共设3组风亭(1、2、3号风亭),1号风亭组包括2个活塞风井,为侧面出风的高风亭形式,2号风亭组包括1个新风井和1个排风井,均为侧面出风的高风亭形式,3号风亭组包括2个活塞风井、1个新风井和1个排风井,为侧面出风的高风亭形式。冷却塔与膨胀水箱均位于车站B端地面。多联空调室外机设置于车站两端地面。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相应的光盘资料为准。 |
工程总投资: |
1260725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4670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46700000.00元人民币(14670万元) |
施工工期: |
544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1、企业具有近五年的(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3、本次同时上网的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13号线西延伸工程共计4个装修安装项目标段,具体如下:①18号线二期工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工程1标(2101BS0010 C05);②18号线二期工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工程2标(2101BS0010 C06);③18号线二期工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工程3标(2101BS0010 C07);④13号线西延伸工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工程4标(2101KQ0008 C06)。有意向的投标人最多只能参与上述4个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具体以4个标段的投标截止先后顺序依次别判定),招标人在开标时将拒收投标人超出投标项目数量限制的投标文件。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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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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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企业具有近五年的(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以投标文件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或《在建项目情况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为准。其中,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例:W201708019876),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例:1101071704060102)) 业绩要求补充说明: (1)本标段的施工业绩要求具体是指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前已中标或已竣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已竣工的项目须提供施工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作为证明依据。已中标的项目必须提供施工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依据 (2)投标人自报的相关业绩如果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须进一步提供联合体各成员方职责分工的证明文件(合同内明示或者是联合体协议书),根据投标人在联合体中具体承担的职责分工认定该投标人的具体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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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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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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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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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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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25日 22时00分到2024年04月30日 22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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