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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麦庐加能站光伏储能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江西南昌麦庐加能站光伏储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麦庐加能站光伏储能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南昌分公司麦庐加能站光伏储能项目建设资金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3〕50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江西南昌麦庐加能站光伏储能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麦庐加能站。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60.19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光伏、储能系统安装等内容,对应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

2.5计划工期:20天。

2.6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6)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2021年以来有合同金额≥100万元的电力工程投标人业绩;2021年以来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累积合同金额≥1000万元。

(8)请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以来有合同,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及查询页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9)投标人承诺1:

①我公司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   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

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向招标人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③承包商服从招标人管理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诺执行中国石化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派驻我公司在职的项目负责人、技术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接受《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的考核。特此承诺!

④为确保光伏安装施工图纸符合设计标准, EPC总承包单位承诺具备设计资质或自行委托有相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⑤承诺提供的单晶硅组件单件功率不低于540W,同时光伏组件应具有高面积比的功率,功率与面积比不小于190W/m2。功率与质量比大于17W/kg,填充因子FF大于0.77,功率温度系数不高于-0.39%,温度范围在-45℃到85℃,接线盒类型为防水密封型,其防护等级不能低于IP67。

⑥承诺提供的逆变器整机质保期不低于5年;承诺提供的光伏组件材料质保期不低于10年;承诺设备并网投用后提供免费运维服务不少于5年。

⑦承诺:配合办理安全、环保“三同时”及其它建设审批手续,项目建成后与原有光伏系统对接,并接入站内综合能源系统。如投标人未按时取得相关许可文件导致项目延期或合同无法履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进行任何转包或分包。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1年以来有合同金额≥10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2021年以来有合同金额≥10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2021年以来有合同金额≥10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请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以来有合同,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及网站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4月29日 11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 16 时00 分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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