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4GCGLSZ0010 |
项目名称 |
S225莒阿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张家官庄段路面改造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临沂市莒南县 |
建设性质 |
路面改造工程 |
招标备案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SDXD-GC-2024032 |
招标类别 |
监理 |
项目立项单位 |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立项文号 |
临交政字【2024】23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人 |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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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 |
3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财政投资100% |
评标细则 |
监理评标办法.doc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S225莒阿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张家官庄段总体为南北走向,分南北两段。其中北段路线北起临沂日照界,向南经大店镇、筵宾镇,在良店子村向西,止于S225与S314交汇处,长 20.787 公里;南段路线起于岭泉镇S225与S314平交口,向南至板泉镇北的张家官庄,长9.88公里;两段全长30.667公里。项目设计速度80km/h,现状为一、二级公路,一般路段路面宽度12~15m,双向两车道,大街路段路面宽22~26m,双向四车道;桥涵设计荷载维持原设计标准;本次为路面改造工程。 2.招标范围: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项目的路面、桥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
2.2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设一个监理标段。标段名称:监理一标段。标段号:一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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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一标段 |
全长30.667公里,一、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12-26m。负责工程全部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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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要求 |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不少于1项类似监理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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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要求 |
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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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要求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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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公路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具有1项类似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经历。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至少具有1项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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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车辆5辆、2000KN压力试验机1台、600KN万能材料试验机1台、水泥及水泥砼试验设备1套(需列出明细)、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可做CBR)1台、红外光谱仪1台、标准养护箱1台、全站仪及附件1台、自动安平水准仪2台、沥青及沥青混凝土试验设备1套(需列出明细)、水泥稳定土试验设备1套(需列出明细)、路面钻芯取样机1台、恒温水浴及标养室1台、逆反射系数测量仪1台、涂层测厚仪1台、立柱埋深检测仪1台、立柱竖直度仪1台、标线厚度检测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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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要求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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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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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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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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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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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査。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8:30-17: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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