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淮北市2024年智能取电惠农推广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淮北市2024年智能取电惠农推广服务项目。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5.1采购内容:主要为淮北市2024年智能取电惠农推广提供120处设备安装及配套安装工程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地面硬化、遮阳棚建设、设备挂杆安装等服务。
1.5.2采购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 32.7万元。
1.5.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含)内完成项目实施并具备验收条件。
1.5.4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1.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1.5.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包一: / ;标包二: /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低参选限价:统一折扣(ON)100%,,参选人所报统一折扣(ON)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智能取电惠农推广服务。
2.2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含)内完成项目实施并具备验收条件。
2.3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安全制度相关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参选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参选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核发有效的以下证书:
① 至少提供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 至少提供一名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 至少提供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 至少提供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及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6)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7)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至2024年05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电子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肆佰元人民币(小写:400 元),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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