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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检定/校准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09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采购项目名称:仪器仪表检定/校准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定点服务期限内采购人的仪器仪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预算总金额约20万元/年。********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分项上限值,具体金额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定点服务期限:采用“2+1”模式,即:定点2年,考评优秀可顺延1年。采购人可依据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的服务质量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名依次选择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协议,以此类推。********定点家数:2家,当N≥4家时,定点数量为2家,当 N<4 家时,则按 N-2 确定定点数量(N 为合格供应商数量)。供应商入库后按照定量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第一名负责服务的份额不低于60%,第二名负责服务的份额不超过40%。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扫描件;注: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CNAS行业认可资质能力证书,并提供有效证书附表,附表内容必须覆盖所有标注★(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的检定/校准能力要求。3、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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