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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生态卫士”综合执法中心采购项目(第二次)(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中心-WZ2023-50-2项目名称###县“生态卫士”综合执法中心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00 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宜购2023F********“生态卫士”综合执法中心建设和工作经费1批********.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别提醒:依据赣财购〔2023〕8号文《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以上1-6项可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其他材料需以彩色扫描件形式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采购活动: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30%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6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承建(工程)或承接(服务),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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