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实验室分布在两座实验楼内(分析实验楼、国家工程实验楼),分析实验楼和国家工程实验楼分别于2005年和2012年投运,基础配套、仪器设备、防护设施不完善及老化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安全隐患治理,项目金额612.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1)新引进仪器设备实验间目前实验环境条件不满足,需对仪器设备实验间进行改造,满足新引进设备对实验环境的要求。
(2)对涉及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进行详细勘察设计,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再进行施工;根据新引进仪器设备对实验间进行详细勘察设计,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再进行施工。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明光路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预算金额为486.00万元(不含税)。
完成明光路实验室基础配套、设备设施、实验室隐患等安全隐患治理的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具体包括:隐患治理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及供货、隐患治理安装施工、验收、达标并按期完成施工。具体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分析试验中心仪器设备间改造,预算金额为126.00万元(不含税)。
对勘探开发研究院分析试验中心6间实验间进行改造,包含X荧光光谱仪、ICP、ICP-MS三台元素分析设备及前处理间的改造;双束扫描电镜的实验间环境改造、热模拟实验间改造。包括实验室洁净处理、风淋设备、X射线隔离、通风改造等。具体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2.5服务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长庆油田公司明光路办公区。
2.6其他说明:投标人可在多个标段投标,可在多个标段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3.3人员要求:本项目需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需提供资格证书),设计人员2人,其他服务人员至少2人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17日(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3日0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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