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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妇幼保健院卫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日期:2024-05-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_二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县妇幼保健院卫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万元)6、最高限价:********(万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2个项目包采购清单、配送要求等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两年(2024-2025),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评,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和综合考评情况,招标人可选择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或重新组织招标。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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