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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明泰-YC2023-007-01

项目控制价:约45万元/年(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服务期限:1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如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发生未能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予以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中途终止合同,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所有损失。

说明:1.采用折扣率报价(例如:折扣为九折,则用 90%表示;折扣为八五折,则用 85%表示),投标报价必须包含食品成本、配送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2.最终结算金额按每月累计结算量为准。

【最终结算金额=供货总价(每月累计实际结算量)×成交折扣】。

3.简要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菜类、肉类、禽类、鱼类、调料类、米、油、日常所需厨房用品等品类的食材供应服务;服务期限1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资质审核(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公章;

2.提供 2022 或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 6 个月内开具

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公章;

  3.提供开标前 6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免税企业依法提供有效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公章;

  4.提供开标前 6个月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色

公章;

 5.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公章;

6.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公章;

  7.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原色公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

当天受委托人一致)并加盖原色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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