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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2024年无人机照明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4-05-13 收藏项目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2024年无人机照明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FA-450800-20240428085401-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2024年无人机照明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72万元(含税),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人最终确定一名中选人。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的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30265.49元,参选人的不含税总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1批无人机照明设备,包含1台侦查无人机 、4台无人机电池、2台多功能照明系统、2台便携式UPS电源,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保等后续服务。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采购人验收。

2.3交货地点:贵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3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合格的全新原装正品(提供有效的全新原装正品承诺函)。

3.4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选。如参选人为主要设备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参选人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有效的授权函和制造商声明函。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主要设备只允许一家代理,不同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应答的均被否决。如主要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应答,代理商应答无效;如同一主要设备制造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应答,该主要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应答均无效;如主要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和主要设备制造商授权的本项目实施地点的区域代理同时应答的,代理商和区域代理应答均无效。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侦查无人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承诺函)。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11)参选人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应答将被否决。

3.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8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9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0其他否决参选的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5月13日18时00分至2024年5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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