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2000套室外机柜空调及相应安装、调测服务,具体采购清单: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估不含税单价(元/台) |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室外机柜空调 |
制冷量2KW |
台 |
2000 |
2500 |
5000000 |
5650000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不含税),5650000.00元(含税)。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14日内,投标人应当一次性提供全部订单要求的设备并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交货地点:辽宁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综合排名 |
份额划分 |
数量(台) |
份额比例 |
预估含税金额(元) |
第一名 |
份额一 |
1200 |
60% |
3390000 |
第二名 |
份额二 |
800 |
40% |
2260000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2300元/台,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投标人须具备空调类产品(任意型号)由国家认监委授权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证明材料要求:①上述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须提供认证证书在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在上述网站查询的截图(查询截图显示的证书状态为“有效”)为准;
2.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小于300万元;(注: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如为合同,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2)如为框架协议,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封面、标的页、框架协议签字盖章页、供货订单/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甲方公章或采购管理部门章),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累计金额以实际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3)投标人提供的每个合同或每个框架协议至少需配套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5月15日08:30至2024年5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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