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风机基础扫测(2024年-2028年)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风机基础扫测(2024年-2028年),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风机基础扫测(2024年-2028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海上风电场项目包含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及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共安装58台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00MW。
2.1 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场址位于兴化湾北东南部海域,埭头半岛北部,距离岸线线 1~5km,水深5~20m,场址总面积约19.4km2。共安装29台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0MW。
2.2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场址位于平海湾北部海域,南日岛南侧,距离南日岛0.5~4.0km,水深5~15m,场址总面积约25.9km2。共安装29台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0MW。
2.3南日岛至石城段220kV海底电缆路由长度约为14.8km;35kV海缆路由长度约为116公里。其中南日岛至石城段海底电缆线路长度约为15.1km。
本次招标项目为风机基础扫测(2024年-2028年),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海洋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3个及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冲刷监测业绩或海上风电项目海底地形扫测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承包范围页)。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勘察测绘类的高级工程师;具有所在公司连续12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7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8投标人在近三年来实施的合同或其他经营行为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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