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7线K7+707至K8+718段灾毁重建工程
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217线K7+707至K8+718段灾毁重建工程已由乌海市人民政府以《研究援企稳岗、交通运输等有关事宜》(乌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20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补充设计已由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以《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217线K7+707至K8+718段灾毁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乌交〔2019〕491号)、《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217线K7+707至K8+718段灾毁重建工程补充设计的批复》(乌交〔2024〕28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乌海市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和交通部补贴,出资比例各为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YK7+877.823及YK7+892.861处交叉口和ZK8+550.350处交叉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本段S217线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设计为42.0米。2018年7月及9月乌海市出现两次强降雨,导致乌海机场出入口南侧过水路面(长度560米)损毁严重,为从根本上解决道路运营安全问题,过水路面重建为桥梁。起点位于省道217线K7+707处,终点位于省道217线K8+718处,起终点均顺接旧路。
重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4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交通部部颁标准、规范、规程的相关规定。重建段实施路线长1.011km,大桥146m/1 座。
本次招标内容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包含设计范围内YK7+877.823及YK7+892.861处交叉口和ZK8+550.350处交叉口的设备布置和管线敷设,以及供配电系统,不包含前端路口至大队机房的通信网络建设,不包含大队机房的设计。在上述路口设置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反向卡口摄像机、监控球机、机动车信号灯、人行信号灯、信号灯监控机柜、电子警察监控机柜。在电子警察悬臂金属立杆上配套安装补光灯、抱杆机箱等附属设备。低压电源由就近道路照明箱式变电站引来。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4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JDSG |
省道217线K7+707至K8+718段灾毁重建工程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施工 |
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附属设备等工程施工 (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要求,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2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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