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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公告
日期:2024-04-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保定市农业农村局以保农函【202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等,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涿州农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15.2万亩,其中新建1.2万亩,改造提升14万亩;项目总投资4.191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944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24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31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12个乡镇办事处(高官庄镇、豆庄镇、林家屯镇、松林店镇、孙庄乡、桃园街道、义和庄镇、东城坊镇、码头镇、刁窝镇、百尺竿镇、东仙坡镇)。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路,农田输配电,农情服务中心等;工程建设地址:C1:东仙坡镇、百尺竿镇、东城坊镇、桃园街道、林家屯镇、松林店镇、孙庄乡C2:高官庄镇、豆庄镇、刁窝镇、义和庄镇、码头镇;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C1:聘请第三方监理服务单位完成东仙坡镇、百尺竿镇、东城坊镇、桃园街道、林家屯镇、松林店镇、孙庄乡范围在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C2:聘请第三方监理服务单位完成高官庄镇、豆庄镇、刁窝镇、义和庄镇、码头镇范围在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政策,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税收和社保的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8 09:00至2024-04-13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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