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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股份一公司码头油气回收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港股份一公司码头油气回收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备〔2023〕18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秦皇岛港一公司码头区域,新建一套油气回收系统,包括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船岸安全装置、油气输送装置、油气收集装置、管道及阀门等。

2.2招标范围:秦港股份一公司码头油气回收系统建设项目的供货及安装,包括油气回收处理系统、油气回收管道收集系统、船岸界面安全单元、电气设备、自控系统以及与之相关配套设备基础、消防系统、安全系统、给排水、桥梯平台等全部工程内容,并满足系统建成后调试、正常运转、竣工验收。2.3 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40 天内完成竣工验收。2.4 项目地点:秦皇岛港一公司码头。2.5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处理规模 1000m3/h 及以上的油气回收设施(含吸附吸收工艺)供货业绩,并已验收合格,代理商投标时可提供制造商业绩。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5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8 09:00至2024-04-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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