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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西安热工院灵活供热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灵活供热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全国
2.2 规 模: 2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灵活供热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全国
2.5 服 务 期: 暂定招标人下达订单之日起20-50天完成订单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最终以满足订单工程进度为准。
2.6 招标范围:以框架协议方式采购火电机组灵活供热、供汽等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包含:现场踏勘收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清单编制、竣工图设计、设计变更、与主体设计院(原基建设计院)的互提资料、施工过程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土建、机务、电气、热控、暖通等专业。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5,与综合评分排名前3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4,与综合评分排名前2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3,则与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
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求时,按订单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如订单金额最低的中标人不能满足订单项目的要求或同时在执行订单(尚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数量达到3个及以上,则顺延委派次低价的中标人。招标人不承诺每个中标人都有订单委派,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一年内不接受委派次数到达3次,则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业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D)(新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工业管道GD1)(旧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机组供热或供汽改造或电厂基建工程施工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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