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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叶城县台斯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叶城县台斯水库工程***已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叶城县台斯水库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水库控制灌溉面积13.4万亩,总库容1974.9万立方米。工程为Ⅲ等中型,主要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坝、溢洪道、泄洪冲沙放空兼导流洞及放水洞等组成。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抗震烈度为8度,主要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422002002

标段(包)名称: 新疆叶城县台斯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 承担新疆叶城县台斯水库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管理、验收、总承包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以及各类专题报告等,为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相关手续等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1)、(2)、(3)项资质条件:(1)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测量、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类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含监理、代建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设计和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的业绩。(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取消投标资格;未出现资产处于被接管、冻结(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破产状态;投标人近3年(2020~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财务决算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投标人未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方),且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08日到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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