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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运营振动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所精密仪器影响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运营振动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所精密仪器影响评估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运营振动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所精密仪器影响评估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南起宫北路站,东至谈固北大街站,沿红旗大街、友谊大街、市庄路、光华路敷设,线路全长约19.9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站19座,设车辆段一座,主变电所一座。车辆采用B型车,初期采用4辆编组列车,近期采用4辆和6辆编组列车混跑,远期采用6辆编组列车,速度目标值80km/h,采用直流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隧道内采用刚性悬挂方式,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所位于石家庄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其3栋生产厂房距离在建5号线一期工程某区间隧道约137米、142米、309米,厂房内精密设备仪器要求的容许振动等级为VC-D级(容许振动速度<6.0μm/s,对应频段1~100Hz)及以上,地铁建设及运营振动对该单位精密仪器存在潜在影响。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运营振动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所精密仪器影响评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标段划分:1个标段。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成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振动监测或研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1 09:00至2024-04-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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