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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外聘律所常年法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4-11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度外聘律所常年法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直属中心、特定关联公司等相关单位共22家单位(包括1.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中信服务分公司、培训分公司、永州分公司、娄底分公司、怀化分公司、益阳分公司、湘潭分公司、株洲分公司、张家界分公司,2.湖南省通信建设有限公司,3.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4.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湖南省康普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6.中通服创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中通阳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9.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园分公司、三力通信经贸分公司,11.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专业的律师团队提供常年外聘律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草拟并审查合同、组织法律培训与讲座、应邀参与重大事项谈判、发律师函、积极预防各种法律风险等。此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3年,详细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规范要求。

1.2.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不超过60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参选人能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6个月(2023年9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印件或提供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3 参选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影印件。

2.4 参选人承诺服务期间不与比选人存在利益冲突【即参选人(包括总所和分所)在涉及比选人(包括比选人相关单位共计22家公司)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不得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自2021年04月19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4月19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4月19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列入中国通服总部级或湖南省级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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