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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7号冷却塔优化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2 收藏项目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7号冷却塔优化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竹西路158号

2.2 项目规模: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7机组汽轮机由哈尔滨汽轮机厂责任有限公司生产,型号为C300/N330-16.67/538/538,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高中压合缸、双缸双排汽、抽凝汽式汽轮机组。#7机组配用一台N-20248凝汽器和一座5500㎡的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以下简称#7冷却塔)。

#7冷却塔采用扩大单元制循环供水系统,一座冷却塔配2台循环水泵。冷却塔采用管式配水,进塔循环水管管径DN2400,进塔前分为2根DN1800、DN1600钢管进中央竖井。中央竖井尺寸为3.2m×3.2m。中央竖井中心设DN2600钢管,把竖井分为管内和管外两部分,两根进塔钢管分别接竖井的内、外圈,再通过主水槽分别接内、外围的淋水喷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7号冷却塔优化节能改造工程计划于2024年5月进行,具体施工工期及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可来扬电公司进行现场勘察和收资准备,现场施工总工期不超过15天。因目前7号冷却塔淋水填料结垢堵塞严重,加之施工周期较短,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施工难度,及早做好施工准备。由于准备不充分、不及时而导致施工周期拖延所造的损失投标方负责。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

7号冷却塔优化节能改造项目

本次招标改造范围涉及塔芯材料主要包括淋水填料、喷溅装置、除水器及UPVC配水管。招标范围含冷却塔改造的设计、配水管安装、淋水填料加工(采购)、填充、喷溅装置采购、安装、调试,原填料、配水管和喷溅装置的拆除、处理,以及改造后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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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7号冷却塔优化节能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方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运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火电厂(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新建或改造项目冷却塔供货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同时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填料及喷溅装置)、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②修后性能试验报告(需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冷却能力须达到115%以上)。③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四、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2 09:00到2024-04-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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