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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埠商厦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埠商厦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哈尔滨安埠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埠商厦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安埠商厦(哈尔滨市香坊区延福街245号);

2.3主要建设内容:消防电工程(防火卷帘、消防报警、消防动力、应急照明)、消防水工程(防排烟、抗震支架、气体灭火、消防泵房、消防喷淋、消防水炮、消防水箱间、消火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7,715,801.09元;

2.5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7月31日,共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须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近三年内(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面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3日至2024年04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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