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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与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MDY-C2024-0023
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与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有关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地对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转移和处置。包含江浦校区和丁家桥校区约600余间实验室危险废物上门收集、分类打包、校内运输、装卸、校外运输及处置服务等相关费用。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HW49类中的********、********、********等危废代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在评标时通过“****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4时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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