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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选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水尾组团一横路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4-04-23 收藏项目

关于公开遴选选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水尾组团

一横路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水尾组团一横路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三、项目概况

一横路起点与工业一横路相交,终点与县道X705(昌盛路)相交,拟建道路全长约842.452m,道路红线宽度16m,设计车速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燃气等其它市政管线工程本项目仅预留管位,估算总投资为4524.62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747.45万元。

四、项目服务内容

受委托服务单位须为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水尾组团一横路项目进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组织评审会等,获得全部相关单位通过及专家的同意,并将通过后的最终成果交予我公司,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服务费预算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招标控制价为5.08万元,超过此控制价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最终合同价以财政部门预算评审后批复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金额为准。如果合同价高于后期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的费用,则以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费用为准;如合同价低于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费用,则以合同价为准。

六、服务期限

自通知之日起,25个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报名文件:1.投标报价函(采取下浮报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及合同复印件(业绩资料需制作并放入业绩目录表);7.企业信誉资料(参考资质条件第(四)项);8.资质条件所要求的证明资料;9.具备服务机构必须的专业人员等复印件;10.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第2~10项)并按报名要求的顺序封装成册、并注明“‘水尾组团一横路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投标报名文件”。“投标报名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将投标报名文件及报价函扫描刻录光盘1份一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如发现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报送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我公司有权给予废标处理。

九、选取方式

(一)遴选工作由我公司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少于3家时,本次遴选作废。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多于3家(含)时,由我公司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人员资质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三)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十、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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