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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北部教育发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名称:

【海港区北部教育发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

招标内容:

【海港区北部教育发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港区北部教育发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港区北部教育发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审【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海港区北部教育发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2.1.2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兴民街以北,兴河东路以东。2.1.3项目规模:本工程包括2条线(A线为兴民街至兴太街、B线为兴河东路至规划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该项目实施范围内设置电力管沟1148米,预埋电力钢管4592米、预埋过路管448米、新建给水管道1399米、新建雨水管道1667米(其中新建DN1000雨水主管道长965米)、雨水排出口3座、新建污水管道1239米、配套道路修复面积约16795平方米(其中 A 线修复面积 6936 ㎡,B线修复面积 9859 ㎡。A线为城市支路,路宽为20m;B线为城市次干路,路宽为30m)。2.1.4设计费估算额:116.3万元。2.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及项目所在地省市地方性规定。2.1.6设计服务期限:30天(日历日)。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海港区北部教育发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全部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30 09:00至2024-05-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0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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