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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监理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开管许发[2024]6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扬州市新城河位于扬州市主城区中西部,是古运河西北片区内的一条重要的骨干防洪排涝河道,同时也是古运河西北片区内的一条活水通道。河道呈“L”形,河道北起沿山河,向南沿新城河河路经蝶湖后转向东,最后与古运河接通,河道总长度约6.2km,河道沿线有5条支河,汇流总面积11.51km2(含念泗河汇流面积1.66 km2)。河道所处位置涉及邗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扬州市区主要的居住生活区域和市级行政、体育、文化、现代商业中心。近年来,新城河经历多次整治,实施了污水截流、清水活水、景观提升、交通梳理等工程,但是目前仍然存在河道行洪能力不足、汛期涝水难以排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沿河道路和小区的排水。根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的可研批复文件,工程可研范围为新城河维扬路至古运河段,总长度约1.0km,可研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拓浚河道0.34km、清淤河道0.61km、拆除阻水桥梁3座、橡胶坝1座、赔建跨河桥梁1座以及恢复沿河步道绿化等。

本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监理(合同编号:KFQXBPLZLYQ-2024-JL)。监理服务内容即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3 质量与工期要求

工程质量目标等级为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绿化等从其行业约定。

施工工期:221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年5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水下主体工程,2024年12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3.3 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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