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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定点项目(包1)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4 收藏项目

 

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定点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定点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HZ-2024-C00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网上开标模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包:

包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1750000

1750000

10000

2

1750000

1750000

10000

包详情:

包名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230台车辆保险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2年

2

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231台车辆保险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2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预留采购份额:1)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 非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2)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加,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4)投标人为母子公司、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采购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 )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

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时间):从2024年05月15日起至2024年05月21日17:30时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360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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