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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化公司国能清远电厂二期项目汽车吊等租赁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15 收藏项目
一、采购条件
本 机械化公司国能清远电厂二期项目汽车吊等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预付款及过程进度款,采购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公开采购 。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2×100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
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7 机械化公司国能清远电厂二期项目汽车吊等租赁:
采购内容与范围:
2.1、租赁2台25t汽车吊、3台50t汽车吊、2台80t汽车吊、1台100t汽车吊、1台220t汽车吊、1台500t汽车吊、1台650t汽车吊、1台25t随车吊、3台30t平板车、2台40t平板车、1台60t低驾平板车、1台5t叉车,燃油由投标方提供,含9%税金。
2.2、机械要求:要求5年以内自有机械。
2.3、人员配置:每台机械配置司机各1名。
2.4、计划进场时间:2024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机械的进退场由投标方负责。
2.5、租赁时间:2台25t汽车吊分别计划租赁12个月、21个月;3台50t汽车吊分别计划租赁21个月、21个月、30个台班;2台80t汽车吊分别计划租赁21个月、20个台班;100t汽车吊计划租赁13个月; 220t汽车吊计划租赁20个台班;500t汽车吊计划租赁10个台班;650t汽车吊计划租赁10个台班;25t随车吊计划租赁17个月;30t平板车分别计划租赁17个月、17个月、22个月;40t平板车分别计划租赁15个月、15个月;60t低驾平板车计划租赁14个月;5t叉车计划租赁12个月。
2.6、计费方式:月租:以上设备使用时间超过或不足按实际使用月数计算(计算方式:月租费/30天或31天×实际使用天数);台班:以上设备使用时间超过或不足按实际使用台班计算,每台班按10小时/台班。
2.7、机械使用地点: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电厂二期项目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7 机械化公司国能清远电厂二期项目汽车吊等租赁: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租赁。具有被授于合同的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具备有以上自有设备资源。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证书。
3.3、投标方近三年无一般或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4、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预计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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