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ZTM
2.项目名称: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核病防治药品、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500,000.00元
品目一: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强化期):5,529,600.00元;
品目二:异福胶囊(FDC继续期小剂量):1,515,240.00元;
品目三:异福片/异福胶囊(FDC继续期大剂量):1,932,000.00元;
品目四:散药:(异烟肼(H)、利福平(R)、吡嗪酰胺(Z)、乙胺丁醇(E)):953,160.00元;
品目五:上照式紫外线消毒灯:570,000.00元。
4.最高限价:¥10,500,000.00元
品目一:5,529,600.00元;
品目二:1,515,240.00元;
品目三:1,932,000.00元;
品目四:953,160.00元;
品目五:57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序号 |
拟采购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目一 |
1 |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强化期) |
2880000(大)或5760000(小) |
片 |
品目二 |
2 |
异福胶囊(FDC继续期小剂量) |
2484000 |
片/粒 |
品目三 |
3 |
异福片/异福胶囊(FDC继续期大剂量) |
3864000 |
片/粒 |
品目四 |
4 |
异烟肼(H) |
1727900 |
片 |
5 |
利福平(R) |
2304000 |
粒 |
|
6 |
吡嗪酰胺(Z) |
576000 |
片/粒 |
|
7 |
乙胺丁醇(E) |
1895040 |
片/粒 |
|
品目五 |
8 |
上照式紫外线消毒灯 |
100 |
台/套 |
6.交货期:品目一至品目四: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接采购人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按批次供货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品目五:接采购人通知后7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产品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3年06月至今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⑥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查询(查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品目一至品目四:属于药品管理的产品:①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投标产品);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生产范围须包含投标产品);②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扫描件;
品目五:属于物理消毒类的产品:①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消毒产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投标产品);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扫描件(生产范围须包含投标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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