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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2024年-2027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一)项目名称: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2024年-2027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二)磋商编号:TYZX-2024-004

(三)采购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最终确定1家供应商,为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所属车辆提供保险业务服务。

(四)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项目预算金额(货币单位:人民币):30万元

(七)最高限价:以车辆商车险自主定价系数0.77作为最高限价,适用于服务期限内所有车辆(含新购置车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依法成立的经营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依法成立的经营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委托函,分公司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不存在行贿行为,且未列入烟草行业或甘肃省烟草商业系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与名单内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为准),(需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信用最终结果以磋商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本次磋商拒绝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并拒绝接受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磋商(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管机关核发的有效《保险许可证》(响应文件中应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

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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